洛宁陈宋法庭利用庭前调解定纷止争

  发布时间:2011-11-09 16:01:46


       洛宁法院陈宋法庭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手段,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庭前调解,力争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诉前风险充分告知。在立案审查阶段将诉讼、执行风险充分告知当事人,不隐瞒、不夸大,使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有足够的心理准备,避免因诉讼结果与其期望值不符而导致的情绪波动。

       勤于“跑腿”,少说套话。诉前法官多走访,深入了解矛盾纠纷根源,通过多方位了解当事人的生活、工作等情况,把握当事人诉前心理,寻找化解双方矛盾的突破点。

       引入“村官”参与机制。结合该院正在开展的法官驻村工作,驻村法官不但要走出去,还要把当地“村官”引进来,共同解决矛盾。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纠纷化解技巧交流会、经验座谈会等活动,提高当地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化解纠纷能力,达到足不出户即可解决矛盾的效果。

       本月,洛宁法院陈宋法庭通过庭前调解解决的辖区内纠纷已有11起,其中包括健康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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