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10万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
作者:新安县人民法院 李铁牛 王周奎 发布时间:2011-11-11 16:14:47
11月9日,新安县法院执行法官将10万元执行款送到了申请人手中。
2009年12月18日,梁某在某工地干活时,打桩机的铁质三角架倒塌砸伤其背部,造成二级伤残。现梁某的下半身基本瘫痪,终身需他人照顾。新安县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承建工程的某建设公司赔偿梁某各种损失4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梁某出于无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新安县法院执行法官克服种种困难,终于在被执行人某银行账户上冻结一笔10万元资金,遂进行了划拨,并及时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梁某手中,解决了梁某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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