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疏忽酿火灾 偷懒不成遭惩罚

  发布时间:2011-11-15 14:12:10


       因地里有玉米杆影响耕种,张某就用打火机将玉米杆点燃,后引起森林火灾。经调查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34.875亩。洛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以失火罪判处张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

       2011年4月19日上午,被告人张某在自家地里干活,因地里有玉米杆影响其耕种,就用打火机将玉米杆点燃。由于当时天干物燥,在风力作用下引起森林火灾。后经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34.875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因过失不慎引起火灾,过火林地面积30余亩,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了失火罪。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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