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讨要烟叶款 辛苦 不当扣车仍返还 何苦

  发布时间:2011-11-18 09:38:16


    为讨要十年前拖欠的烟叶款,无奈的马某私自将欠款人高某的手扶拖拉机扣押,令马某意想不到的是高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手扶拖拉机并赔偿损失。

    日前,洛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被告马某返还原告高某手扶拖拉机一台并赔偿其损失300元。

    2001年经人说和,原告高某购买被告马某烟叶,双方约定烟叶款1700元。马某按约定交付烟叶后,高某炕烟出现黑烟,双方发生纠纷,但就再次确定烟叶款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农历3月,被告将原告的手扶拖拉机(车上装有两个铁罐)开走,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私自扣押原告手扶拖拉机一辆,违反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被告予以归还,应予支持。被告私自扣押原告车辆的行为,对原告的生产、生活确有不利影响,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结合案情实际酌定为300元。

    法官提示: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莫待时过境迁再去主张,更不要采取法律所不允许的手段去私力救济,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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