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正在进行

  发布时间:2011-11-21 08:51:19


       根据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相关要求,洛阳两级法院于2011年11月10日——2012年1月10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为实现新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90%以上,已排查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结案率100%,执结率90%以上的目标,洛阳两级法院立即行动,依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农民工追要工资的案件当日立案,并接受农民工的预约立案、电话咨询;依法对有困难的农民工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组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门合议庭,对于该类案件由专人负责、专人督办;为方便农民工当事人诉讼,可到工厂、工地现场开庭;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履行率。

       对拖欠工资、劳动报酬事实清楚的,可依法先予执行;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采取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奖励举报、委托审计等手段,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对久拖不履行的,综合运用限制出境、媒体曝光、限制投资置产等制约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如您是正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请及时与洛阳两级法院联系。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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