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院在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司法保障作用,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 “企业服务月”活动。
此次活动为期一个月,从2011年11月18日开始,至2011年12月18日结束。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中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一要对所受理的涉企案件逐案排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各类涉企案件的详细信息和办理情况。二要对所受理的涉企案件集中审理,限期结案。案件较多的法院要成立审理、执行专门合议庭,加大调解力度,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和执行率,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对社会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对2010年以来审结的涉企案件进行回访,通过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等方式,了解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