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积极开展 “企业服务月” 活动
作者:新安县人民法院 刘晓东 发布时间:2011-11-24 16:35:50
为加大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力度,新安县法院按照市中院“企业服务月”活动的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抓落实;在院民一庭设立活动办公室,组织各业务庭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警思想上重视,工作上认真落实;积极摸排涉企案件情况,由民一庭牵头,各庭积极配合,在最短时间内将涉企案件的受理、结案、执行情况汇总上报,为集中开展涉企民商事案件的办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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