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5日的《人民法院报》采风周刊专版刊登《笑对人生》一文,报道了全国优秀法官——南阳市中院法官尹应哲的事迹。尹应哲同志的事迹见诸报端后,嵩县法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认真阅读报纸,在全院掀起学习尹应哲的活动热潮。
尹应哲同志在17年的法官生涯中,先后办理过各类案件数百件,在办案中清正严明,所办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激化矛盾,他明如镜、廉如水。自己患白血病、儿子患先天性心脏病,数次面临生活的打击,不屈不挠、笑对人生,他坚如山、韧如钢。热爱自己从事的审判事业,带病办案,无数次为办案连续几天住在办公室,虽然身患重病却年年是办案状元;关爱身边的人,总是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用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工作之余对患病的儿子悉心照料、不离不弃,把苦痛给自己咽下、把微笑送给别人,他心如火、爱如天。在他的身上体现着的是正直、善良、宽厚、坚韧的高尚品格和正气凛然、不容玷污的人格魅力。
在组织干警向尹应哲同志学习活动中,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给全院干警提出要求:一是要通过阅读报纸、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发生在尹应哲身上的感人事迹,学习他坚韧不拔、宽厚仁爱、爱岗敬业、刚正不阿、清廉如水的高尚品德。二是要通过学习活动,净化干警情操,积极营造全院创优争先、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三是要以尹应哲为镜,结合自身工作,以实际行动,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件矛盾、维护一方平安和谐。
截止目前,嵩县法院已组织干警学习讨论活动10余次,干警们纷纷撰写读后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