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1-11-30 10:08:19


       为贯彻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把“审判管理年”各项活动要求认真落到实处,近日,洛阳中院审管办组织人员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特别是机构设置和流程管理两项基础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检查,全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比较先进的单位有:高新区法院、汝阳县法院、栾川县法院、宜阳县法院。其中汝阳县法院、栾川县法院、高新区法院已将2011年度案件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并实现内部资源共享。截至目前,绝大多数基层院审判管理事务办公室机构设置已经得到批复。同时,检查人员也发现个别基层院存在对审判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人员配备不到位、软硬件建设滞后等问题。

       针对检查情况,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对照本院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和先进法院好的经验和做法,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快职能整合、软硬件建设等各项工作步伐,把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G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