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法院用两小时快速办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86名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
王某是开封县仇楼镇老牛庄村村民,2011年初,他带领86名农民工到练某在卢氏县承包的工地建楼,工程完工后,练某尚有125200元农民工工资未付。王某多次向其催要,但练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10月10日,王某再次找到练某催要工资,练某同意在11月6日前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愿意补偿利息。但是,拖欠的工资依然没有偿还。11月30日,王某将练某告上了法庭。
栾川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承办法官及时研究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提前制订解决方案。11月30日下午,主管民事副院长张国强和民一庭法官前往练某住处,做其思想工作。之后,张国强说服练某一起到王某打工的工地。见到王某和其他几名农民工在寒风中忙碌着,张国强趁热打铁,引导练某换位思考,最终,练某在法官的劝说下,表示愿意尽快支付工资,并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王某自愿放弃被拖欠工资的利息,被告练某于2011年12月9日之前给付原告王某工程款70000元,下余55200元于2011年12月30前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