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维护辖区工矿企业用工秩序,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强化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2011年12月7日上午,嵩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冰带领民一庭、民二庭的法官分别到旧县乡上川村永安小区灾后重建扶贫工地等企业开展法制普法宣传。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法院人员先后向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向农民工朋友讲解维权法律知识,回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全面进行依法用工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进企业受到了各企业及广大农民工热烈欢迎,普遍认为这样的宣传形式新颖,内容实在,贴近生活,并纷纷走进法制宣传人员领取宣传手册,咨询问题。
该次普法进企业活动中,共发放编制的《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普法宣传手册300余册,现场解答农民咨询20余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