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农民工兄弟的希望不落空

——栾川县法院开展第三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侧记

  发布时间:2011-12-19 10:46:58


在开展清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活动动员上,栾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朝阳深情地说:“每年年末,农民工兄弟都要回家过年,他们辛辛苦苦劳动一年,全家人都盼着他们能拿回工资,希望一家团聚,过个踏踏实实的春节。我们不能让农民工兄弟空着口袋回家,不能让他们的希望落空,我们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办理好每一起农民工工资案件,要真正把这件事情做好、做实,把承诺转换成行动,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结果。”

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让每一名农民工都能及时足额拿到血汗钱,是法院服务“三农”工作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诚信,事关社会管理秩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自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栾川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的原则,集中审执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力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活动以来,共审结农民工讨薪案件3件,均以调解结案,执行涉及欠薪农民工案件6件,共为109名农民工讨回了25万余元的血汗钱。

加强领导 全力保障

让农民工维权有“门路”

为开展好此次活动,栾川法院迅速召开会议,细致研究,认真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求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完善保护机制,充分保护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确保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加强活动的监督指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院长徐朝阳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领导小组,副院长张国强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法官充实到活动办公室。制订了《栾川县人民法院关于第三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指导思想、范围、时间、内容、具体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并要求全院各业务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案进行登记,全部建立台帐,定期报活动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派专人认真做好每周排查表、办理情况统计表、案件台帐的统计工作,实时跟踪案件的收结进展情况,增强监督和督促力度。把案件执结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分别记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评档案;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计入个人或单位绩效考评档案。12月9日,市中院对我院活动开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通报表扬。  

院长手记: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是为了权利得到维护,利益得到实现。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若不能及时实现,就会给家庭造成困难,就会给社会带来不和谐。这就需要我们加倍的工作,实在的付出,去保护他们的权利,实现他们的利益。

创新举措 能动司法

让农民工感情不“受伤”

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有挑战才会有成绩。面对农民工兄弟的殷切希望,在时间短、任务重、标准高的情况下,栾川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活动向前发展。

一是开通农民工诉讼热线,及时受理此类案件。专门开通诉讼热线,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民事法官接听求助电话,实行全天候服务,负责接收农民工法律诉讼求助、立案、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值班法官接听诉讼电话后,负责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答疑指导,对一些要求立即立案、执行的按类别快速向相关领导请示,及时指令相关业务庭进行处理,随时反映最新的情况。二是成立涉农巡回法庭,深入案发地就地办案。在所辖三个人民法庭成立巡回法庭,在较偏远的村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站和联络员,农民工有诉求的可以直接向便民诉讼联络员反映,由联络员向诉讼热线报告,符合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的,巡回法庭按照诉求情况、时间先后及时到联络站,现场为群众办理立案或开庭审理,对那些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被告书面同意放弃答辩权利的简易程序案件,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快速裁判处理,以最便捷的方式解决拖欠农民工困难。三是成立“执行清欠”小组。抽出四名干警专门成立“执行清欠”小组,全面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灵活把握执行时间,准确运用执行措施,创新执行策略,集中开展清欠活动。对于拒不执行者,则采取电视曝光、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有效打击抗拒执行者,快速执结此类案件,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日,栾川法院法官仅用两个小时就妥善调解一涉及86名农民工的讨薪案。原告王某拿着调解书激动地流下泪水,用略微发颤的声音说“谢谢栾川法院,是您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对86名兄弟我终于有了个交代。”

2011年年初,王某带领86名农民工到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建楼,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尚有125200元农民工工资未付。王某多次向其催要,但该建筑公司负责人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11月30日,王某将该公司负责人告上了法院。

栾川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朝阳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办理。副院长张国强与民一庭法官一起研究案情,寻找案件突破口,全面分析下步工作中将要面临的困难,并提前制订好多种解决方案。11月30日下午,张院长带领几名法官前往该公司所在的地,对企业负责人做思想工作,帮助他分析利弊得失,引导他换位思考,使他明白自己应该担负的责任。之后,张院长将该公司负责人带到了原告王某现在打工的工地,让他亲身体会王某身为异乡人带领几十名兄弟在外打工养家糊口所承受的艰辛,希望他能切身感受到农民工兄弟的境遇。

最终,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被张院长真诚地劝说感动,他表示愿意尽快支付欠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王某自愿放弃被拖欠工资的利息,被告于2011年12月9日之前给付原告王某工程款70000元,下余55200元于2011年12月30前一次付清。目前,第一笔欠款已付清。

院长手记:对待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始终坚持特事特办,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办理,如果承办法官为农民工要不来工资,由庭长去要,庭长要不来,主管副院长去要,直至将工资送到农民工的手中。如此大的工作力度确实起到了作用,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赖债户听说法院立了案,就自觉将工资给农民工送去。

强化教育,加强宣传,

让农民工信心不“落空”

该院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开办外出务工人员普法班,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观念,提高权利保护意识。在新闻媒体、网络、报纸上加强对有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案件、事件的宣传报道,做好以案说法工作,使他们知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院是如何保护的,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民工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12月15日,党组书记、代院长徐朝阳在农民工工资兑付现场向农民工代表王某、李某发放了被拖欠工资五万余元,受到了农民工兄弟的热烈欢迎。王某和李某分别将两面锦旗送到徐院长手中,激动地说:“谢谢栾川法院,谢谢徐院长,是您们帮助了我,让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拿到了工资,这下我们全家人可以高高兴兴地过年了。”

活动开展以来,栾川法院共集中送法进工地5次,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1000余份,发放《农民工诉讼指南》宣传彩页6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60余次;编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快讯9期,简报5期,在媒体网络上刊登稿件25篇,其中《栾川法院两小时办结一起涉及86名农民工讨薪案件》、《栾川法院即立即审即执一起涉及农民工损害赔偿案》等文章被河南法制报、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河南法院网、大河网等多家媒体采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院长手记:针对清欠活动中部分农民工兄弟对通过何种途径维护权益程序不了解,不能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现状,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农民工兄弟敢维权、会维权、能维权,让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不敢拖欠、不会拖欠、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的用工环境。

院长心语  栾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徐朝阳

在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之际,作为栾川县经济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栾川法院将紧紧围绕 “建设全省科学发展示范县,打造洛阳新名片”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做到矛盾化解全覆盖,管理创新有亮点,公正司法赢民心。新的形势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院干警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团结一致,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栾川、和谐栾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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