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庭审评查当众揭短 注重效果旨在提升

  发布时间:2012-05-10 10:57:56


5月9日,新安县法院对该院审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庭审评查。

由该院副院长、纪检组长吕洪牵头,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及各业务庭负责人组成评查委员会,采用百分制,将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程序等内容细化为具体评分标准,由评查委员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的评查。

庭审评查委员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仔细听取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整个庭审活动,评查委员从庭审人员仪容仪表、语言使用规范、庭审程序组织、引导当事人进行辩论等方面考查了庭审人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打分。庭审结束后,庭审评查委员对本次庭审的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作风、庭审能力和庭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合议庭成员表示将虚心接受评查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整改,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水平。

新安县法院副院长、纪检组长吕洪表示,案件庭审过程能够充分体现法官驾驭庭审、组织合议、审判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希望通过这样的岗位练兵促使法院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全院干警要以“庭审评查”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庭审质量,增强法官司法能力,使庭审真正成为查清事实、分辨是非、沟通协调、矛盾化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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