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贼心虚躲避警车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作者: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刘桂兰 发布时间:2012-04-05 15:33:47
近日,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胡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2年2月13日中午,胡某到涧西区某施工工地,将该工地的挖掘机铲斗盗走,价值1604元。当其走到涧西区华山路口时,发现巡逻警车,便将被盗物品放在涧西区某网吧门口,躲藏在网吧内,后被巡逻民警抓获。案发后。赃物已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审理中胡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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