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是杭州市西湖区法院院训。细细品味,感触颇多。笔者愚见,此作为院训,值得在法院系统推广。
“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字面意思很容易让人理解。我的理解是,旨在倡导法官要有虚怀若谷的胸怀,宽厚待人,严以律己;爱好学习,涉猎广泛;遵循法律,依法办案;追求公平,维护正义;廉洁执法,秉公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维护的是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法官如不能拥有上述品行,就会不思进取,孤陋寡闻,滥竽充数,厚颜无耻,办冤假错案;就会尚权求利,践踏法律,大搞权钱交易,搞权色交易;就会因一己之私置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徇私枉法,贪赃卖法,损害法律的威严和法院的声誉。“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言简意赅,耐人寻味,对法官的导向作用明显,作为法官的座右铭非常合适。
当前,法院文化建设被提上议事日程,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曾指出,要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与最高人民法院所倡导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相比之下,其语言更公正,内涵更丰富,朗朗上口,便于传送,更能体现中华民族的语言风格。“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导向作用明显,作为法院院训非常贴切。
“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将法官个体的自我修养、工作追求、道德操守、行为规范与法官群体的职业修养、职业追求、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紧紧联系在一起,没有法官个体对审判事业孜孜以求,对法学理论的刻苦钻研,就没有法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法官群体的职业化就是纸上谈兵。没有法官个体的心胸豁达,无私奉献,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就无从体现。没有法官个体的清正廉洁,秉公办案,法院司法为民的乐章就无从奏起。
“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如其作为法官的座右铭,我是一名法官,我尊崇之。“厚德博学,尚法求公,清廉为民”,如其作为中国法院的院训,我是法院的一员,我赞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