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实行会议会风督查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14 10:27:09


为深入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洛阳中院加大会议会风督查通报制度,将会议会风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

会议会风督查通报于每次会议之后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基层法院、中院各庭室。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及干警,在文件中点名批评。会议会风督查内容涉及两级法院会议组织情况,包括参会干警人数、请假干警有无请假手续、是否有早退干警、干警着装是否规范以及会场纪律等。

洛阳中院要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会议会风问题,以会风转变促作风转变,以此机制督促与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培养良好的会风和队伍精神面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