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梭,岁月荏苒,屈指算来我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已有十八个年头了,期间办理过的案件数不胜数,但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三年前办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执行案。
郭老太丧偶多年,辛辛苦苦将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拉扯长大。可谁儿女们成家立业后,却不想赡养她这个母亲了,平日里对她不管不问,甚至她自己上门讨口饭吃,也是冷言相对,互相推脱。郭老太无奈,将三子二女告上法庭,法官多次调解也未有任何效果,遂依法作出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子女们仍将老母亲推来踢去,谁也不肯积极履行赡养义务。郭老太只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强制执行,案件转到我的手中。
考虑到赡养案件牵扯到血浓于水的母子情,若强制执行,虽然也能让老人得到一些粮食和赡养费用,但是老人难道需要的仅仅是吃得饱、穿得暖吗?母子之间关系闹到这程度,若处理欠妥,恐怕老太太以后的心情会更悲伤、境地会更凄凉啊。因此,我没有着急地强制执行,我先到郭某所在的村委会走访,详细了解情况,打听到郭老太生育的儿女中,两个儿子对母亲比较刻薄,其他子女原先对母亲还可以,但由于这两个儿子不尽孝道,其他子女也就推卸责任,才出现互相推脱、都不愿尽赡养义务的后果。
摸清情况后,我有了更大的信心和把握,我向村领导说明了处理思路和方法,得到了村两委的大力支持。我郑重地将郭老太请到村委会大院内,又通知了她的三子二女,面对老人坐下。我拿出郭老太专门请人代写的申请执行书,一字一句地念了起来:“……法官大人,他们是我的亲生儿女啊,我多想回到50年前,回到抱着他们玩耍、哄着他们入睡、喂他们吃奶的温馨岁月啊!襁褓中,他们津津有味吮奶的样子使我感到是那么的幸福;有病时,他们嘶哑痛楚的哭声使我感到那么的揪心;玩耍时,他们开朗无邪的笑声使我感到未来是那么的美好……可是我真的没有想到,风烛残年的我,却要面对的是生活的无助、亲情的冷落、内心的酸楚和孤冷的岁月,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孩子们,我是生你们、养你们的娘啊!难道生你们是我不可挽回的错吗?养你们就是我一生的悲哀么?……”念到动情处,老太太满眼泪水,泣不成声。我不禁也双眼模糊、泪流成行。读完这份申请书,郭老太的子女们再也坐不住了,抱着郭老太的腿,跪哭在地:“娘!俺对不住您老人家,俺们错了,咱们回家吧,俺们以后一定好好孝敬您!”围观的群众也对此情此景感叹不已。
案件顺利执结,我内心仍然难以平静:法律之所以无情,是因为法律条文是准确无误、公之于众的;但司法不能无情,因为我们司法者是活生生的有感情的人,当我们面对面容憔悴的大爷大娘,纠纷缠身的大哥大嫂,或者是初次犯错、泪眼汪汪的懵懂少年,难道我们不应该用我们本应有的善良和温情来帮助他们度过这一生可能是唯一的一次难以越过的坎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