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偃师市法院举行法官宣誓仪式。
宣誓活动中,20名新任法官在该院副院长史旭阳的带领下,面对国旗,举起右手,庄严承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以我的人格和良知宣誓: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仪式结束后,该院党组副书记宋耀斌向新任法官提出要求:要通过宣誓仪式,牢记法官誓言和光荣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和为民宗旨,紧紧恪守人民法官职业道德,倍加珍惜人民法官的职业荣誉,勇于担当人民法官的职业责任,在法官职业生涯中,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公正司法、廉洁自律、一心为民,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社会尊崇的法官,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塑造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据悉,参加此次宣誓仪式的法官包括新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他们是2012年3月底通过偃师市法院民主推荐和院党组集体研究,4月下旬经偃师市委组织部组织民主测评、考察考核和任前考试,5月16日由偃师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任命的审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