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栾川县人民法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
栾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段秀玲对法院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栾川县法院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主要表现在“一高六好”:思想认识高、班子建设好、队伍素质好、服务措施好、公正执法好、院容院貌好、对外形象好。她对创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要着眼大局,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主动性;要勇于探索,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创造性;要加强管理,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有效性;要突出亮点,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示范性;要注重积淀,增强文明单位创建的长效性。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对做好创建工作提出要求:
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切实提高对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全体干警要增强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打牢创建文明单位人人有责的观念,积极投身到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深入开展。紧盯“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建立一流机制,创造一流业绩”总体创建目标,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与促进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抓好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和创建载体五个方面,实现创建和业务工作“双赢”。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加强监督,强化考核,保证实现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