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抗到底法不依

  发布时间:2012-05-22 18:04:25


    “判我拆除闲墙?我偏不!看法院能咋地?”

    梁某怎么也没想到,这次法院“动真格”的了。

    2012年5月16日上午,孟津县法院执行干警带来一台挖掘机,不一会儿,那道本来就不该有的隔在他和邻居老杨之间多年的闲墙就没了。

    杨某与梁某是邻居,2007年洛阳中院对双方的宅基纠纷做出终审判决,依法判定梁家北端闲墙侵占了杨某的土地使用权,应予拆除。2010年8月12日,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孟津县法院受理后,向梁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依法履行,但梁某拒不执行。此后,执行干警多次到双方家中协调未果。今年2月29日,孟津县法院发出执行公告,责令梁某于2012年3月20日前拆除闲墙,逾期强制执行。

    此次执行,孟津县法院将干警分成执行、警戒、保障三个小组,警戒组清理了现场,执行组实地丈量,划出拆除界线并实施拆除,保障组拍摄执行过程。同时,为保证执行活动公开、公正,该院还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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