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官诉前调解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5-24 18:18:33


剖腹产术后三年一直莫名疼痛,到医院一查原来竟是手术造成腹壁子宫膜异位所致,一气之下将医方诉致法院,要求巨额赔偿,社区法官及时释明、妥善调解,这起医患纠纷圆满化解。5月23日,涧西区法院社区法官诉前成功调处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王女士三年前在洛阳某医院做剖腹产手术,院方告知手术很成功,但术后三年来王某一直感到腹部隐隐作痛,后经检查得知系手术造成其腹壁子宫膜异位,王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告到法院,要求院方赔付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十余万元。

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按照该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该案转至社区法官。为免除当事人诉累、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费开支,社区法官建议其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经过社区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王女士同意调解。此后,社区法官与医院联系,在事实与证据面前院方态度很积极,携礼品专程去王女士家中看望,王女士被院方的诚意打动,与院方开始进行协商。

起初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经验丰富的社区法官迅速找出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不断对双方晓以利害。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院方一次性支付王某各项赔偿费用20000元,双方再无争议。法院依此出具了调解书,王某很快拿到了赔偿款,医患纠纷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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