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法院韩城法庭立案后2小时调处一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6-05 11:44:09


5月30日上午,宜阳县法院韩城法庭立案后仅用2个小时就圆满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5月,原告李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因东邻张某家的杨树倾斜在李某的房墙上,致使原告不能正常施工,此事虽经村、乡两级调解,终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李某诉诸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排除妨碍。法庭负责人李会兴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当即为李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指派富有调解经验的王红伟找到被告张某进行调解。

王红伟耐心细致地给被告讲解法律、讲道理、讲述邻里之间应坚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相处之道,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李某给被告张某500元作为施工材料占用张某宅基地的补偿,被告张某把影响原告李某建房的杨树伐掉。至此,两家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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