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法院司法救助弱势群体

  发布时间:2012-06-06 15:21:12


    栾川县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采取一系列亲民、爱民、利民、便民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使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用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个优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的困难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追索医疗费用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诉讼指导。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分别由导诉员、审判员、执行员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

    以案释法。以公开审判为原则,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形式,教育群众,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

    截至目前,该院审批诉讼费用减、缓、免案件135起,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交、免交56.45万余元。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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