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买假币被掉包 赔本领刑加罚金

  发布时间:2012-06-08 16:20:17


一男子欲用真币购买假币,反被贩卖假币者“掉包”,用白纸骗走真币。近日,瀍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以购买假币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09年7月15日下午,宋某伙同赵某(已判刑)欲用20万元向朱某、朱某某(均已判刑)购买假币50万元。却被对方用白纸冒充假币,骗取10万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币而予购买,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鉴于宋某系初犯且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