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急需钱 法官送款到医院

  发布时间:2012-06-11 16:08:40



    6月8日,在洛阳正骨医院病房,急需钱做手术的当事人王某,从新安县法院法官高征手中接过三万元先予执行款,激动地说:“我终于可以做第四次手术了,这钱太及时了。”王某手里攥着钱,泪水不停在眼眶里打转。

    2012年1月20日,王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撞伤,致右小腿部多处严重骨折。王某为手术已花费十几万元,案子进入诉讼程序后,王某急需用钱再次手术,依其申请,办案法官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从被告某保险公司扣划部分保险金,并在第一时间将三万元送到王某手中。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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