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法院:民事、行政法官联手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2-06-12 16:40:00


    6月11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民二庭、行政庭法官协力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年已7旬的老王和老吴是邻居,两人因是否动用楼顶放置的纸箱发生争吵,进而双方动手推打。老吴感觉不适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数千元。公安机关认为老王、老吴之间系邻里纠纷,调解无果后,对老王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老王不服诉至西工区法院行政庭。

    老吴随之以人身损害赔偿将老王诉至西工区法院民二庭。得知两位老人因这起纠纷分别起诉了两起案件后,该院民二庭法官陆红雨与行政庭法官王雪兰沟通后认为:两位老人系邻里关系,且双方子女也参与其中,如果判决会加深他们之间的矛盾,沟通、协调、化解他们之间纠纷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为此,两位法官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陆红雨找到老吴的家属说,老吴本身有过错,且老人体弱有病,首要是保障老人不能因此生病。对老王,则从不冷静导致的后果及社会影响的角度来做工作,使其及家属认识到自身过错。在他的主持下,老吴和老王就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王雪兰则从老王及其家属入手,多次耐心做思想工作,力劝他们从多年邻居和双方子女情份上考虑来看待、消除纠纷。在该院民事、行政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老王、老吴分别撤回了民事、行政诉讼,至此,一场纠纷引发的两起诉讼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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