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告闺女 法官挽亲情

  发布时间:2012-06-14 16:34:47


近日,涧西区法院社区法官及时介入调解,情、理、法并用,妥善处理一起父母与亲生女儿之间的纠纷,化解了矛盾,挽回了亲情,维护了家庭和睦。

5月22日,两位七旬老人来到该院立案,要求法院判令自己的亲生女儿从家中搬出。立案法官询问得知,两位老人的女儿离婚后一直和他们居住,经常晚归影响休息,多次提醒无果,反而引发争吵,经社区多次协调也不见女儿有所改进,一怒之下老两口便将女儿诉至法院。

了解情况后,立案庭按照该院“诉调对接”机制进行了预立案登记,将案件转至社区法官范映辉和张力平。两位社区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关乎老人的生活和家庭和睦,便立即与原告的女儿孙某取得联系。孙某得知父母将其告到法院,情绪特别激动,称当初是父母逼她离婚的,说好离婚后一同居住,自己晚归是工作需要,并没有不孝顺父母,声称要和父母断绝关系、分割房产。

听了孙某的陈述,社区法官从亲情、法理的角度向其讲道理、述人情,让她认识到父母对子女的伟大无私和亲情,对其错误言行进行了批评。在社区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下,孙某惭愧地低下了头,同意自愿搬出,并表示以后不再惹二老生气。

为使一家三口的亲情彻底弥合,两位社区法官在案件调解后的第二天,特意抽空到原告家中帮被告搬家,让孙某当面向父母表达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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