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法院着力把好“四关”,从源头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把好“立案关”,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随诉随立,对于因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全,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指导其尽快补齐证据材料;对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
把好“预防关”,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再审各个环节,全部实施评估责任机制,承办部门、承办法官必须对案件处理决定发生信访的可能性进行预测评估,做到全程跟踪,动态管理。
把好“排查关”,每半个月各庭室对所属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重点分析预测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案件,制定工作预案,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做深做细做到位”,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把好“化解关”,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信访联动机制和案件终结机制,妥善化解信访案件,对群众诉求合法合理的,依法、及时予以解决;对诉求不合法、不合理的,做好引导解释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非访以及信访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