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县法院推行“案件动态回告”制度,全面、全程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案件动态回告”要求办案法官对审判及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当事人释明、告知:因客观原因变更或推迟开庭时间;在法定审限内未能结案,经批准延期审理的期限及原因;案件中止、终结事由;诉讼保全措施、依申请或职权调查取证及当事人申请的其他事项办理情况;执行案件财产查询、执行措施采取情况等全部案件办理动态信息等。时限要求必须在事项发生或办结后2日内履行,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等形式告知,要求做到有告知、有记录,并将回告笔录入卷管理,将案件“案件动态信息回告”作为审判管理的内容、案件质量评查、法官绩效考评的依据。
“案件动态回告”制度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审判执行活动,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增进了当事人对办案法官的信任,预防和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该院没有新发生一起信访案件,上诉率较往年下降36%,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4%,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