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审讨薪案 锦旗赞法官

  发布时间:2012-07-19 09:14:56



    7月17日,嵩县法院大门口鞭炮齐鸣,张军、张金有等10余名民工向该院民一庭法官送来锦旗致谢:“追回农民工资 伸张法律正义”。

    2008年5月,张军等61人与嵩县任某签订一排洪渠施工合同后进行了施工。在监理人员的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书写了结算单,但任某迟迟不予付款。2008年底经政府协调,给付了3万元,余93624元经多次讨要一直未付。张军等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受理此案后,立即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 并为61名民工办理了缓交了诉讼费,采取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快审快结的措施,依法判令任某支付农民工工资93624元,并由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61名民工接到生效判决书后,特意制作一面锦旗,盛赞法官办案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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