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从执行现场回来,一起强制执行的案件顺利执结了,但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说实在,从下午到现在,我的心里一直堵得慌,主要是为当事人“斗气”而感到痛心。
付某和王某世代相邻而居,几十年共用一条出路。付某盖房子时,在其他地方另开了一个门,王某以付某有出路为由,将两家共用的出路封死,并在封堵的地方盖了一间小屋,两家为此多次发生纠纷甚至打架,经村、镇多次解决无效。付某将王某告到法院,要求王拆除建筑物,恢复道路通行。审理中,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我也多次邀请村、镇领导参与协调,但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果。办案法官依法判决王某拆除建筑物。王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进入执行阶段,王某还是不拆,其妻将法院公告撕毁被拘留15天。在双方和解失败后,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当天下午,法院组织30多名干警到现场拆除房屋。现场,一声声的拆除声重重敲在我心上,看着两家为此事闹成仇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建筑物虽然被拆除了,但双方心里的那堵墙却很难拆除。如果王家事前多些商量、双方事中多几分退让,付家不要得理不让人穷追不舍,或许事情就不会走到这一步。时至今日,已经没那么多如果了。我们生活在法、理、情交融的社会,邻里之间的和睦远胜于纠纷的胜败。自古以来,“和为贵”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需要法官化解纠纷,更需要当事人学会换位思考,不因小事斗气。万涓成水,汇流成河。用小事和促大事和,用个人和促社会和,我们需要做得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