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法院诉前四次进村调解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09-07-10 17:09:23


    7月8日,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蔡店法庭的法官第四次来到蔡店乡蟒庄村李老汉家中,将5000元履行款交到这位68岁的五保老人手中,瘫痪在床的李老汉接过“救命钱”后老泪纵横。

    今年5月27日,李老汉的邻居赵某夫妇下地干活前将家门钥匙交给李老汉,交代其如果下雨,请帮忙把晒在房顶上的小麦收了。午后三时,眼看一场大雨就要来临,李老汉连忙赶到赵某家,准备收麦,情急之下,一脚踩空,摔倒在邻居赵某家院中,致脊椎骨折下肢瘫痪。为此,李老汉与赵某产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李老汉托人于6月26日到蔡店法庭咨询诉讼事宜。考虑到纠纷双方系邻居,且李老汉是五保老人,考虑到案件的社会效果,该庭决定对纠纷做诉前调解,介入此案后,法官从村干部处得知,李老汉有三个远房侄子,他们对事情的处理意见也有分歧,问题主要是李老汉今后的护理、生活问题。

    鉴于本纠纷的特殊性,法官们牺牲双休日,冒着40度的高温三次进村,召集双方当事人及李老汉的三个侄子,向其讲法律、讲天理、讲人情,最终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赵某另一次性补偿李老汉现金5000元。并从李老汉的三个侄子中推选一人与李老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今年以来,汝阳县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以“百名干警进百村”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实施诉前调解将大量纠纷在形成诉讼之前化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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