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钱演"双簧" 法律惩不怠

  发布时间:2012-08-20 10:53:55


    近日,洛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1月12日,被告人张某伙同雷某(在逃)在洛宁县西花坛,以假装捡到一个内装人民币的方便面袋为诱饵,骗取路过的村民王某6500元现金。后张某、雷某将得来的赃款分肥。案发后,被告人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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