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宁县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案件信息网络登录工作,确保全面、真实地上报各类数据信息,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提高干警思想认识,明确案件信息登录目标、配齐专职人员,规范案件信息登录标准,强化案件信息网络登录培训。严格按照省高院案件信息网络登录规定,专门召开全体干警会,强调案件信息录入工作是增加司法透明度、实现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由院审管办按照相关业务庭室的工作分工,将案件流程的信息登录责任明确到人;及时组织网管人员参加全省案件信息登录学习,并针对案件信息登录因审判绩效考评指标变更和审判管理软件系统升级所产生的变化,对案件信息录入人员采取集中辅导、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审判管理软件使用培训,并为案件信息录入人员配发《审判管理软件操作手册》,使其熟练掌握案件信息登录技能,明确案件信息登录目标,界定案件信息必登项目,确保案件信息规范登录。
强化立案登记、及时做好诉讼费票据核对,加强网上核查,确保案件信息详实登录,纪检组、审管办在每月底进行审判绩效考评时,将各庭室纸质立案登记与网上登录情况进行比对,仔细查看立案日期、案号、案由、当事人身份等信息登录是否同步;及时进行诉讼费票据核对,审管办以每月开出的诉讼费收据为索引,与相应案件对号查核,查看该案件是否如实登录;宣教科、网管每天坚持网上巡查,对该院案件信息登录有瑕疵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其补正;设立举报电话,通过当事人投诉举报为线索进行核查,凡因当事人投诉举报应该登录而未登录的案件,由纪检组、督查办调取案件卷宗与该案的网上登录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所涉及的内容作为核查重点,及时予以督查,以便及时予以整改;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进行核对,每月审监庭在评查案件时,应将案卷材料与该案的网上登录信息进行全面核对,查看案卷纸质信息与登录信息是否一致;严格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审管办坚持每月进行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对各庭室及各责任人案件信息登录工作存在的问题,除及时发出电子整改通知外,每月综合通报一次,以通报促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的开展,以案件信息录入促审判质效的提升,保障审判绩效考评同案件信息录入同步。
奖优罚劣,多项举措落实案件信息登录责任。明确案件信息登录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承担,庭长承担管理责任,案件信息录入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对信息录入失真、漏登的进行层层追究,狠抓落实;实行计分量化考核,对案件信息录入过程中出现少项和错项的,按院绩效考核办法量化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案件信息登录工作连续三次被告知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年终取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