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新安县人民法院,绿意盎然,满目葱茏,修剪平整的草坪,造型各异的树木,让人倍感清新舒畅。这是新安县法院不断推动园林单位创建,美化绿化办公环境取得的成效。
新安县人民法院占地面积9718平方米,绿化面积达4887平方米,绿化率达到50.3%,绿化覆盖面积515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53%,2007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园林单位。近年来,新安县法院把绿化工作作为加强法院基础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来抓,以“绿色法院”理念为指导,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与司法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打造精品园林式单位,通过铺设草坪、种植花草、摆放盆景,安装轮廓灯、射灯、景观灯、草坪灯等多种形式实施绿化、美化和亮化,使整座庭院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三季鲜花常开、四季树木常青、以绿衬美的绿化格局。新安县法院还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增强广大干警的创建意识,不定期组织各庭室人员参加拔草、清除杂物等活动,聘请专业管理人员对院内花草树木进行管理、养护,按期修剪、除草、浇水,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不断提升,环境卫生和机关面貌不断改善,园林单位创建与法院文明建设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大大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