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介绍洛阳中院积极探索督查问责工作新路子的报道,引起了北京市大兴区等外地法院的重视。
6月23日,人民法院报二版头条刊发的《洛阳中院督查问责问出新气象》一文,介绍了洛阳中院针对个别法院存在的政令不畅、办事拖拉和极个别干警纪律松弛、庭审不规范、办案效率不高等现象,在河南全省率先成立了“专门编制、专门人员、专门职能”的督查问责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制定出详细的督查工作细则。督查人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督查、个案督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在会议纪律、审判作风、案件督办、争先创优等方面掀起督查风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北京大兴区法院院长李民看到报道后,迅速做出批示,会议纪律不严肃、审判执行案件办理期限不严格、审判作风不严谨、争先创优措施不具体等绝不是个别现象,我们要认真学习洛阳中院的经验,进一步加强督查问责工作的权威性,促进审判工作和法院各项建设的顺利开展。
大兴法院有关人员迅即与我院有关部门联系,对我院发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等资料进行了仔细研究。他们表示,我院在会议纪律、审判作风、案件督办、争先创优等方面开展的专项督查很有特色,要充分借鉴洛阳中院的督查问责经验,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为辖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