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派驻法官联络员为企业发展服务

  发布时间:2012-09-03 10:10:26


    洛宁县法院以辖区内16户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优化司法服务措施,突出服务重点,提升服务效果,为全面打赢“六加一”攻坚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院中层正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法院与企业联络办公室,开通为企业服务热线电话,确保企业与法院信息畅通。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选派责任院长及业务庭室负责人作为服务企业联络员,及时向企业发放法企联系卡,搭建法企“连心桥”。要求院领导率先垂范深入走访企业,法官走下审判台,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普法讲座、寄送公开信,举办“法院开放日”等形式,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并要求在重点企业建立巡回审判点或便民联系点,进一步推广巡回办案、上门服务等经验做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强化司法保障措施,坚持“司法为民”,优化投资环境。为方便企业诉讼,实行了假日立案、远程立案、诉讼引导员等便民措施,对经济困难的企业,先执行、后收费,诉讼费实行缓减免,保障诉权。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本着便于企业经营、利于企业发展、为企业着想的原则,不断拓宽法院对企业的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对企业管理、从业人员和业主进行打击报复的犯罪惩处力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

    加大涉企案件的审执力度,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开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派驻企业权益的案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涉及大额拖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讲究执行方法,执行手段,努力提高执行效率,竭力减轻企业的债权负担和资金周转压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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