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中院对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偃师市法院党总支等6个集体获“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孟津法院第四党支部等16个支部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李宏武等16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郑彦晓等3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市中院立案大庭等8个岗位获“党员文明岗”称号,市中院办公室等12个支部获“先进党支部”称号,市中院秦铁林等4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洛阳中院号召全市法院系统广大共产党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扎实工作,拼搏进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全面提升法院形象,积极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洛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