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至9月4日,洛宁县法院在全县城乡十几所中小学积极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让法律之花开满校园。
注重针对性。中小学校学生大都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对法律还未有清晰的认知,也不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法官们在讲课中有针对性的为他们讲解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让他们了解法律,并通过发生在青少年中的一些案件予以生动解释,最后还就如何加强自身权益维护给出了一些可行性强的建议。
注重通俗性。法律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知识学科,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生活阅历,就无法对法律有清晰深入的理解。法官们在讲课中尽量用通俗的语言、常见的案例,给予细致耐心的讲解。不仅如此,在讲课结束时还积极引导同学们进行发问,形成互动,真正使讲课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注重实用性。开展法律讲堂不仅要让青少年了解法律,还要在生活中能够切实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因此,一味的照本宣科,必定无法起到教育效果。在基本的概念讲解之后,法官们大都结合青少年身边的犯罪和侵权案件,给同学们设计了切实可行的救济措施和途径。
注重真实性。青少年权益保护,是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和侵权事件时有发生。法官们在讲课中所选取的案例大都是发生在本县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了解青少年犯罪和侵权的多发原因、多发地点,以使同学们得到启发、深刻认知,真正领会到对法律学习和运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