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农民工讨薪难 法官调解当庭兑现

  发布时间:2012-09-06 09:48:29


    “要不是法院主持公道,我们的工钱就要打水漂了”。9月3日,胡孬子和胡占平两人从新安县法院民庭法官手中接过已拖欠一年多的工资款时,感激地说。

    2011年3-6月间,张某承包的两个学校教学楼工程,胡孬子和胡占平为被告打工,6月13日,张某分别给两人写下拖欠工资的证明条,后经两人多次讨要,张某以和他两人不存在合同关系、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花巨资维修又被罚款等理由拒绝支付,甚至要求两人承担赔偿责任。张某的强势,让讨要工钱的他们无助又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

    9月3日,新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这两起讨薪案。庭审中,原、被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均要求法院判决,无丝毫调解的余地。休庭后,主审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分别和双方进行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胡占平工资款1300元、支付胡孬子工资款400元,当庭履行。法官当场将工资款交付到两原告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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