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助推工作大发展

  发布时间:2012-09-10 16:41:14


    今年以来,嵩县法院积极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法院整体工作。

    开展企业法律服务。院党组成员分别担任全县39家重点企业和21个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官”。每月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法律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跟进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延伸法官村长职能。全院83名法官分别兼任各个行政村的“法官村长”,与乡镇党委、政府建立日常联络制度,定期不定期进村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宣法律、解纠纷,重点围绕土地承包纠纷、征地拆迁、企业用工、劳资纠纷等热点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专设新闻联络人,邀请联络新闻媒体,从案件审理、法官队伍到文化建设进行报道,传播法院动态、监督法官办案。

    走访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对已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请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评议。

    建立网上互动平台。开通法院微博,与网民沟通,直面网民对法院工作和干警队伍的意见和建议。

    “政法核心价值观”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先后走访16个乡镇168个村,入户4.85万户,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151人次,记录民情日记165篇,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送去执行款、帮扶资金29.36万元,判后答凝103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1起,完善涉及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审判作风等工作制度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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