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法院建立大审务督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2-09-11 09:47:27


    今年以来,涧西区法院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抓手,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实行“大审务督查”工作机制,彻底整治法院干警作风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实行“五通报”制度。对案件质效、工作纪律、车辆管理、会风会纪、文明礼仪坚持月通报、月点评制度,奖优罚劣,杜绝庸、懒、散、软等不良作风。

    开展八项督查工作。对全院干警庭审工作、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工作形象等进行督察;对廉政制度、廉政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上级法院、区委、本院院长督办、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诉讼收费、涉案款物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对全院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对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全院干警业外活动情况进行督察;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处理。督察通报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并记录在干警执法廉政档案中。

    开展“六零标兵”活动。对全年“零信访、零投诉、零违纪、零事故、零改判、零错案”的法官进行重奖,突出严格执法的司法理念;通过举办“法官讲坛”、开展庭审观摩、“调解月”、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升法官的职业技能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借助科技手段加强监督。引进了“人脸通”扫描考勤机,变日常的人工考勤为“认脸”考勤,强化纪律作风,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风貌;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所有车辆规划固定车位,加装GPS定位系统、监控探头,下班后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通过监控加强对庭审着装不规范、行为不端庄,抽烟、接打电话、随意离开审判席等进行监督。

    截至目前,该院审务督查室发出涉及审判作风、工作纪律、司法政务管理等方面通报90余次,被通报者依照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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