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成果

  发布时间:2012-09-13 08:52:57


    2009年12月,嵩县法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为巩固文明单位成果,今年以来,该院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内增活力,外树形象,推动工作整体发展。

    开展主题教育,砥砺干警品格。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为推手,开展读书活动,使干警个人有目标、有追求。

    推进文化建设,提升思想品位。提炼法院精神,建设法院院史及荣誉室,开展摄影展等文化活动,使干警思想有寄托、有动力。

    深化创先争优,营造干事氛围。以“争创二等功法院”为契机,深入开展“讲党性、讲信念、讲传统,比工作、比学习、比贡献”活动,使干警工作有榜样、有作为。

    强化队伍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和纪律作风常态化管理,建立日督查、周通报制度,使干警操守有底线、有约束。

    注重硬件建设,亮化工作环境。克服资金紧张等困难,修缮、冲刷办公楼院墙体,庭院、走廊摆放花卉等,使干警精神有激情、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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