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法院四结合深化“两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2-09-20 10:54:07


    目前,“两评查”活动已进入互查抽查阶段,涧西区法院确定“四结合”的工作思路,确保“两评查”活动向纵深发展、发挥实效。

    常规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以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常规评查为主,规定所有已结案件未经评查不得归档。同时,对申诉、发还、改判、再审等11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充分利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评查,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相互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各业务庭每月开展一次裁判文书质量互查,每月对办案法官逐人进行一次庭审评查,相互交流、取长补短。由审委会委员分别组成刑事和民事两个评查小组,对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庭审和裁判文书随机抽查,按照省法院统一制定的《庭审评查计分表》打分并填写《庭审评查登记表》和《裁判文书评查计分表》,进行书面点评、展示。

    实体评查和程序评查相结合。在实体方面,对“同案不同判”等影响妨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评查;在程序方面,按照《庭审操作规范》的要求,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到审判长宣布闭庭的整个庭审环节,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在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进行评价打分,保障案件审理环节不出问题。

    观摩点评与明确奖罚相结合。邀请上级法院业务庭室资深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加庭审观摩和法律文书评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内部互查与外部评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优秀审判长、优秀书记员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将日常的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纳入法院精细化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做到有奖有罚,推动庭审与“两评查”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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