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新安县人民法院提名的13名人民陪审员经新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任命。
该院通过层层遴选,最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13名人民陪审员。此次新任的13名人民陪审员,来自全县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年龄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向阳向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要求:要加强个人素质修养,公正廉洁执法;要加强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独特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要努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做好法院工作的监督员和宣传员,为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推进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