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法院不断强化审判作风,提升审判质量,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审判管理。对案件审限实行警示通知制度,审限届满前60日通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每日提醒,审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下发催结通知书,如有鉴定、中止等特殊原因,即将超审限的案件必须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审管办备案。全院审执结的案件每月20日前报送审管办评查,评查合格方可归档。
强化调解职能。制定责任管理目标与考核办法,将调解结案率作为考核目标和评先的标准之一,要求法官采取“庭前、庭中、庭后”三阶段调解法,及时化解矛盾。
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对裁判文书坚持每季一查,采取各业务庭选送及审管办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选出参评裁判文书,评比后,将优、劣裁判文书分别公示,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每日一语促廉政。推出“廉政警句每日一语”制度,在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全天滚动播出,并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每位干警的手机上,加强对干警的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5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