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院“法官联络员”成功和解一起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09-25 11:05:45


    近日,新安县法院“法官联络员”成功调解一起标的为30万元的企业间拖欠工程款纠纷案,受好评。

    为保障企业发展,新安县法院向辖区18家重点企业派驻了“法官联络员”,主动上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并向企业发放联系卡,在重点企业建立6个巡回审判点审理涉企案件。

    该院“法官联络员”在走访企业时得知,该院审理的一起标的为30万元的企业间拖欠工程款纠纷案,被告某建设公司对某工业园拥有债权,本着服务企业、案结事了的原则,法官联络员会同办案法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并组织当事人调解。最终在原定开庭时间的当日,原、被告庭下和解成功,原告向该院申请撤回起诉。目前,拖欠的工程款已全额到帐。

    这起案件,法官没有简单的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而是想方设法找出化解矛盾的突破点,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事后,原、被告都认为,法官上门服务,办案简便快捷、注重实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