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一名优秀法官的亮丽品牌

——记中院民一庭副庭长、优秀军转干部 李庆刚

  发布时间:2012-09-25 16:39:07


    品牌是一个企业发展的灵魂,它能代表一种产品的价值。品牌需要宣传更需要传播,它会赢得更多人的了解与信赖,对产品来说,它是市场竞争的利器。品牌对于一个人来说便是他的对外人品,它既是无形的,更是有形的,同时也是无法标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人原则和办事风格,人品好那么他的口碑就好,品牌价值就大,反之亦如此。那么一个法官的品牌是什么?法官的品牌就是他的长期公平、公正办案的人格魅力和双方当事人对他的最大信任。

    李庆刚,1991年从武警部队转业分配至洛阳中院,作为一名法律的门外汉,他充分发扬军人勇于吃苦、攻坚克难、战无不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短短的几年内,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就拿到了法律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核,成为庭里业务骨干、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中层领导干部。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无论办理刑事还是民事案件,他都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凭良心办案,在本职岗位上,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凭着自己殷实的法律功底和过硬的业务素质,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信任。十几年来,他所承办的数千起案件无一差错,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赞誉,曾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二等功。

    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近年来,随着洛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案件的收案量也在逐年增加,经济纠纷对审判效率的高要求让李庆刚感受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多年来,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李庆刚总是先熟悉案情,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案情简单的案件,能调解解决的尽量不开庭,能开一次庭解决的,决不拖到第二次。宁可自己累十分,不让当事人等一分。为了快结案、办好案,李庆刚同志经常白天开庭,晚上加班加点写判决、查资料,就连双休日也很少休息。由于李庆刚同志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领导总把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交个他完成。院里交给他一起个体企业主状告涧西区某办事处强拉私企生产资料造成企业停产关门的侵权赔偿案件,该案由于案情复杂,各种关系交织,被中院发还三次,历时多年尚未审结,原告情绪相当激烈。李庆刚同志接手这个案件后,一方面认真阅读卷宗了解案情,另一方面深入涧西区政府耐心做好司法解释工作,经过精心调解,最终使双方互谅互让,很快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李庆刚处理此案均感到非常满意。

    恪尽职守,公平公正

    对案件双方当事人不偏不向是法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办案准则,李庆刚在每次开庭时总是提前到庭,对双方当事人平等对待,主动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避免当事人心里产生抵触情绪,为庭审营造良好的氛围。庭审中认真客观地对待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任何问题,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的公正立场,为案件的调解打下一个较好的基础。在审理某工贸公司诉某汽车销售公司欠款纠纷案时,因两家公司人员情绪激动,不仅引发了公安、检察机关的介入也引起了省、市政法领导的高度关注。李庆刚在处理这个案件时,双方均模糊事实,拖延庭审时间,该同志冷静应对双方提出的问题,采用逐个确认的方法进行化解,经过十多次的质证及鉴定,最终使双方对争论的事实达成了一致共识,李庆刚也因公正公平的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尊重。

    善用调解,促进和谐

    李庆刚同志在十几年的审判实践中,以其良好的人品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很多案件在当事人得知承办人是李庆刚时都松了口气,感觉自己有理能有地方说,同时也都愿意由李法官主持调解。某银行诉某线材公司借款纠纷案,双方在李庆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没多久,另一公司又将线材公司诉至法院,当双方当事人得知承办法官是李庆刚时均很高兴,庭审前相约来到法院要求先由李庆刚给他们调解,案件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双方都很满意。

    清正廉洁,淡泊名利

    “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这句话,从某个侧面反映了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托关系、送礼等考验和诱惑。李庆刚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找他说情、送礼的还真不少,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了,他常说:“只要你有理,不花一分钱也能胜诉,如果没理,你就是给我一座金山也没用”。长期以来,李庆刚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军人本色,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司法,心系群众,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尽管他取得了不少荣誉,但他总是干净做事,低调做人,淡泊名利,不为情、财所动,从没有因职级待遇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一个法官能被当事人充分信任就是对他的最高葆奖,也是对他做人品牌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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