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执行工作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发布时间:2012-09-27 09:44:34


    在9月20日召开的新安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向阳代表该院向大会所作的2011年以来执行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11年以来,新安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33件,执结529件,执结率为83.6%,执行标的金额2600余万元;为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减免执行费28万余元;对申请人生活困难,案件难以执行的,采用先予垫付、司法救助等给予帮助,商请政府解决了13名困难申请人的低保,垫付27案19万余元,救助36案8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新安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坚持和谐执行、能动执行,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适时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春雷行动”、“惊雷行动”、“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活动;建立曝光制度,实行悬赏执行;畅通诉求渠道,做好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认真执行县委的工作部署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邀请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监督员,监督法院执行工作。

    各位委员在讨论中表示,县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职能,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面推进执行改革,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执行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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