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官吕念如被授予“新安好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9-28 08:23:07


    9月27日,经过选拔、公示、评选、投票等程序,新安县法院石寺法庭庭长吕念如被新安县委宣传部、新安县文明办授予“新安好人”荣誉称号。

    吕念如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立足本职,刻苦钻研,承办了一系列重大、复杂、有影响的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两次。2011年4月到石寺法庭任庭长后,视百姓如亲人,用真诚赢民心,受到群众一致好评。截止目前,该庭办结民事案件95起,调解81起,调解率达86%,其先进事迹曾在洛阳法院系统巡回宣讲。


 

 

关闭窗口